來源:財政部、各省市住建部門
8月起
一大批建筑業新規正式施行!
事關工程進度款、招投標、新標準、施工周期、資質等
一、財政部、住建部聯合發文:8月1日起,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80%!
財政部發布《關于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簽訂的工程合同應按照本通知執行。其中明確: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
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支付工程進度款申請,14天內,發包人應按不低于工程價款的60%、不高于工程價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在具體實踐中,發包方往往在合同中約定只支付70%左右的工程進度款。
在確保不超出工程總概(預)算以及工程決(結)算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約定保留不超過工程價款總額3%的質量保證金外,進度款支付比例可由發承包雙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新開工項目可以推行過程結算。
之后,山西、浙江、廣東接連發文:
山西省住建廳等4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穩定建筑業運行保障行業提質發展的通知》。明確:
發包人應依據已確認的當期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合同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
對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工程建設項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相關文章:山西: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發包人不支付的,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發包人承擔責任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做優做強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出:
將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
7月18日,廣東省發改委、住建廳等7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招投標領域工程建設保證金收取有關工作的通知》,將重點檢查以下違規情形:
二、《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標準》8月1日起施行
關于發布《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標準》的公告
第1115號
根據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關于印發<2018年第二批協會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協字〔2018〕030號)的要求,由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帕克國際工程咨詢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標準》,經協會工程管理專業委員會組織審查,現批準發布,編號為T/CECS 1030-2022,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主要內容:
本標準共分為13章和2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全過程咨詢組織機構、全過程咨詢項目管理、項目投資決策咨詢及管理、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及管理、工程監理咨詢及施工管理、工程招標采購咨詢及管理、工程投資造價咨詢及管理、工程專項專業咨詢及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咨詢及管理、項目運營維護咨詢及管理等。
相關文章:8月1日起施行!《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標準》發布
三、8月1日起,現澆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周期不宜少于7天/層!最嚴將撤銷注冊許可!
廣東省住建廳印發《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單位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管理規定(試行)》,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現澆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周期不得低于規范標準要求,不宜少于7天/層。
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規定記入單位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依法對其相關責任人員單處或者并處記入個人信用檔案、暫停項目職務、提請有關部門撤銷注冊許可。
浙江省住建廳發布《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實施意見》,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確:
現澆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周期不得低于規范標準要求,不宜少于7天/層。
北京市住建委印發《關于合理確定建設工程工期和規范工期管理的指導意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現澆鋼筋混凝土主體結構的施工工期原則上不少于7天/層。
蘇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加強商品房項目工期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的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蘇州市范圍內新開工商品房項目預售按照本通知執行。
2022年5月,徐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工程混凝土質量管理的通知》。
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周期(相鄰樓層同一豎向部位混凝土澆筑時間間隔)原則上不得少于6天/層,少于6天/層的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專家論證通過。
2022年2月,青島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通知》,明確:
施工合同(補充合同)中應明確建設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裝飾裝修分部工程及商品房預售等節點工期和總工期,其中混凝土結構主體施工階段進度不宜少于7天/層。
(又一地:混凝土結構主體施工階段進度不宜少于7天/層!施工合同中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
2021年9月,常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工程混凝土質量管理的通知》(常住建〔2021〕201號)明確:
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周期原則上不得少于6天/層,少于6天/層的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專家論證通過,嚴禁少于4天/層。
四、8月1日起運行實名制新平臺!不實名將影響招投標
近日,江西省住建廳發布《關于江西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升級改造及上線運行的通知》,新平臺定于2022年8月1日16:00正式上線運行。
2020年1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將全部導入新平臺。
各項目經理應認真履職,盡快完成人員信息采集上傳及設備安裝調試或改造工作,確保8月30日前人員考勤數據、上月工資發放、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人員合同、工資保證金繳納憑證、專用賬戶開設等信息實時上傳至新平臺,缺少其中一項或人員信息不一致的,將予以黃燈預警,5日內不能整改到位的,將轉為紅燈預警,并關聯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影響參與招標投標。
省外進贛建筑企業注冊建造師、現場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人員應在“江西住建云企業服務平臺”登記錄入人員信息,方可在新平臺中采集并關聯到人員信息。
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勞務員每月上傳的有效考勤天數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綜合到崗率不得低于60%,不達標的工程項目將列為轉包掛靠、違法分包重點對象納入系統監管。
五、8月1日起,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換發房建總包一級資質證書!
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審批事項的提示》,明確:
2022年8月1日起,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工程勘察、設計、監理甲級資質和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審批。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限鋼結構主體工程)的建筑業企業,可提交申請換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申請表如下:
特級施工總承包企業通過股權改革方式與國有企業合作設立的混合所有制建筑業企業(限1家企業),可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申請省級審批權限內的最高等級施工總承包和相應專業承包資質。
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企業可將其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不包括已停止辦理的資質)轉移至省內全資子公司。
六、8月1日起,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不得擅自變更和撤離項目負責人、總監!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機構的主要管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約定工程量完成之日止,不得擅自變更和撤離。
變更后人員的條件不得低于變更前資格、業績等條件,國有項目變更項目負責人、總監等人員還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人員變更的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合同約定主要管理人員總人數的50%。
目前,陜西、湖北、寧夏、湖南、海南、廣西、重慶、天津、西藏、江西等9省市區都發文明確:中標后不得更換和撤離項目負責人!
陜西: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中標后不得擅自更換。
湖北: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標單位自投標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換和撤離項目負責人。
湖南: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標單位自投標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換和撤離項目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
海南:除不可抗力等9種情形外,企業自中標(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以及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所有關鍵崗位人員不得申請變更。
重慶:自投標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除下列情形外,不得擅自更換和撤離管理崗位人員。
西藏:中標單位自工程項目開工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換和撤離關鍵崗位人員,對擅自更換和撤離的按騙取中標處理。
江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標單位自投標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換和撤離項目負責人。不得擅自更換和撤離關鍵崗位人員(身體原因等6種情形除外)。
七、8月1日起,設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
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
1、試點范圍。武漢市、宜昌市、黃岡市。
2、試點時間。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在試點地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企業,在辦理原由省廳負責審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乙級資質事項時,由相應試點地區?。ǔ牵┙ň诌M行審批。
試點下放審批權限的資質類別
一、工程勘察資質
巖土工程、巖土工程勘察(分項)、巖土工程設計(分項)、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分項)、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專業乙級資質。
二、工程設計資質
(一)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醫藥、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電力、冶金、軍工、機械、商物糧、核工業、輕紡、建材、農林行業及專業設計乙級資質。
(二)工程設計專項乙級資質。
三、工程監理資質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電力工程、礦山工程、冶煉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機電安裝工程、通信工程監理專業乙級資質。
2、住建部新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出臺前,按現行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進行審批。
3、審批方式采取一般審批方式(自貿區范圍內的企業除外),參照省廳原審批流程,在“湖北省數字住建政務服務綜合平臺”上辦理。
相關文章:湖北:8月1日起,設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